光明这些单位招聘啦!等的就是你!
11月最新招聘信息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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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共有三个好单位在招人
分别是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详细情况往下看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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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专干12名,均为辅助管理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光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2021年第二批)》(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1日16: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所需资料
1.《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上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4);
7.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扫描件)等。
8.报名人员信息表电子表格(附件5);
以上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标号及命名并存放于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及邮件请以“姓名+报考一般专干”格式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zzbbgs@szgm.gov.cn。
光明区委组织部报名联系人:黄小姐、吴小姐,联系电话:0755-21067897。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委组织部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4.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5.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1月1日。
6.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总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区委组织部划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
(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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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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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11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报名时间截至11月10日17:00(如报名时间有延长,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信息表》(电子表格,非扫描件)(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上电子认证);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5);
⑧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版)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rdcwhbgs@szgm.gov.cn,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如GMRD20211101+张三);报名资料请按报名资料清单编号排序打包成压缩包形式,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9843,联系人:王小姐、陈小姐,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1月10日止。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总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划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
(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的拟聘人员,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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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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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一般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光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正常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日上午9:00至2021年11月8日下午18:00(如报名时间有延长,将另行通知)
2. 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原件(本人手写签名,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提供jpg格式扫描件)(附件2);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电子版,无须扫描件)(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提供jpg格式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提供jpg格式扫描件);
(5)学历验证证明(学信网下载);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提供jpg格式扫描件)(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提供jpg格式扫描件)(附件5);
(8)党员证明材料(提供jpg格式扫描件)。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录地址:https://czrl.mike-x.com/p67sq报名材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系统。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5-23198859,联系人:曾工;报名事项联系电话:0755-29941817,0755-23199291;联系人:伍先生,钟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我院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预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由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相关要求届时将通过短信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短信通知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后续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四)面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进面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5分。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次,按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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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计划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法官助理24人,书记员17人。
法官助理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得报考)。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优先;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2年11月3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0年11月3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3日之后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书记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专业优先;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不得超过28周岁(1992年11月3日之后出生)。
报考流程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2021年11月3日(周三)上午10:00至2021年11月12日(周五)下午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考生报名系统选报职位(招录职位见附件1)。
报名系统网址为
https://www.sydwzl.com/gdszfyeczp2021/。
2.打印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可在2021年11月17日(周三)下午16:00到2021年11月20日(周六)上午8:3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3.笔试科目
测试科目为两科:《综合素质测试》和《法律知识测试》。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无需参加《法律知识测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
法官助理:
上午8:30-10:00:《综合素质测试》(法官助理)
上午10:30-12:00:《法律知识测试》(法官助理)
书记员:
下午14:30-16:00:《综合素质测试》(书记员)
下午16:30-18:00:《法律知识测试》(书记员)
笔试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留意报名职位所属招录单位指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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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下载考试相关文件
以上岗位是否有符合意愿的呢?
有的话简历赶紧投起来~
注意报名截止时间哦!
内容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深圳市中级法院
编辑 |麦泳妤
校审 |赖飞扬 陈圆圆 洪俊佳
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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